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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质量抽查问题频现

孟子曰:“宝珠玉者,殃必及身。”这话说的有点过。不过,换一个角度看,玩珠宝打了眼被人骗,这种“殃”倒是经常及人。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进行了一次质量抽查,结果发现很多问题:有些珠宝玉石定名错误,如把“玻璃”标示为“玛瑙”;有些是经人工处理却不明示,如将“染色珍珠”标示为“珍珠”;还有的虚标钻石的净度级别,如将“SI1”标示为“VS2”。

 

    想想看,要是一位男士为讨女友欢心为她买了一只玛瑙手镯,女友戴了些日子被人发现是玻璃的,该男士会面临怎样的境况?虽说男士被商家黑了并非他的过错,但其被黑本身也足见其脑子之笨,仍逃不掉被数落一番,即使不致分手,落下这个把柄,或将被数落一辈子,其“殃”之惨烈,大家可以自行脑补一下。

 

    现实生活中,像这位男士一样,买珠宝吃亏上当并因此遭殃的人并不少。无独有偶,前不久浙江工商部门对全省范围内流通领域的珠宝饰品进行抽检,产品合格率仅为47.83%。一些商户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如用石榴石冒充天然红宝石,合成水晶冒充天然水晶等。还有些商家虚标原价、高标低折,如某商家一个“G750金翡翠挂坠”标价16.8万元,打3.5折后是5.88万元,还能往下砍价。事实上,珠宝玉石市场的问题不独北京、浙江有,全国范围普遍存在,而且已经存在很久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珠宝玉石市场存在这么多问题,难道就没人管了?管肯定是有人管,但管的手段和力度都不够。为了规范珠宝玉石市场,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定,如《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珠宝玉石鉴定》《珠宝玉石名称》《钻石分级》《珍珠分级》等,这为规范市场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关于珠宝玉石类商品的统一的“三包”规定,在退货、换货及修理上没有详细的标准,相关法律也是一片空白,这让消费者维权陷于窘境。

 

    举个例子。钻石商品有所谓“克拉溢价”,即在颜色、净度、切工等条件近似的情况下,随着钻石重量的增大,其价值呈几何级数增长(或者说价格呈台阶状)。特别是出现整数位的分数时,钻石的克拉溢价更明显,即使只有1分之差,99分与1ct的钻石价位也相差悬殊。正是看到有这样的价格差,一些商家就打起了歪主意,把低克拉数钻石的重量标高,如将0.492克拉的钻石标注成0.5克拉,将0.993克拉标为1克拉。对于这种短秤少量的问题,若是裸钻,监管部门还好监管,但镶嵌加工后的钻石,不仅原有的瑕疵可能被遮盖,检测单位也无法对其实际重量称重。没有了数值依据,就不好判断也难以查处了。

 

    正是存在类似上述鉴定难的问题,珠宝玉石类商品“三包”规定及相关的配套售后服务法规均迟迟难以出台。另外,由于缺乏珠宝玉石基本知识、主动送检的积极性不够(鉴定费太高是其重要原因)以及维权意识的欠缺,很多消费者在遭遇质量问题的情况时忍气吞声,不了了之,这也令商家更加肆无忌惮。

 

    有句话说得好:“用珠宝装扮自己,不如用知识武装自己。”现在人们有钱了,用珠宝装扮自己变成通常之事,不会有人说三道四,但即使如此,还得强调知识的重要性,毕竟,学点珠宝相关知识,至少可以少吃亏上当,免受其殃。而更重要的“知识武装”,当然是监管部门要配备了:尽快完善关于珠宝玉石的法律法规,出台“三包”规定及配套法规,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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