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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农业标准化“瞄向”三个效益

 “瞄向”经济效益提升。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第七批9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在扩大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的基础上,用标准进行科学种植和养殖,核心示范区标准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了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农牧区水平,抽检合格率比示范前提高3到5个百分点,示范户的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增加,示范效果显著。

 

    以大通鸡腿葱栽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项目为例——示范区开展大通鸡腿葱标准化生产示范,面积达到511.627公顷;建设三年期后总产值达到6885.93万元,新增总产值1244.15万元。技术示范农户1431户,每户年均收入达到4.81万元,户增收8694元,人均收入平均年增幅为15.8%,产品全部符合A级绿色农产品的标准。鸡腿葱生产成为青海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的支撑点及区域经济发展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增长点。

 

    另外,在示范区项目建设三年中,在种植方面:示范总面积达到8935.113公顷、示范户5003户;在养殖方面:互助比利时斯格种猪养殖核心示范区示范户100多户,共生产繁活仔猪72000多头,辐射带动农户2000户,总产值240万元。示范区总产量77802.12吨,总产值达到107034.8万元。示范区户均收入达45884.39元,达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经济效益明显。

 

    “瞄向”社会效益提升。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中,既加强示范区项目建设,又注重示范辐射带动效果。在示范区项目实施中,一是以示范区辐射带动为抓手,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如枸杞栽培标准化示范区通过核心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年辐射面积达到1400公顷,据对90个标准验证点农户收入调查和测算结果表明:三年来示范区与非示范区亩收入比较平均增长16.9%。二是以示范区标准化示范,促“菜篮子”提升农业现代化,如贵德辣椒、大通鸡腿葱、大通黄瓜、乐都娃娃菜、互助比利时斯格种猪等示范区通过标准化实施,提升了农业种养殖水平,通过选育新品种、先进种养殖技术的实施,既提升了“菜篮子”工程,又改变了传统种养殖模式,提升了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三是以农业循环经济标准化为抓手,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四是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辐射带动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如枸杞栽培标准化示范区由于标准化生产面积的扩大,带动省内外务工人员5.5万人,劳务收入近4亿元,社会效益显著。

 

    “瞄向”生态效益提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中,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仅关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十分重视生态效益。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示范区生产肥料、农药采用统供,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结合实际,统一制作生产档案,记录生产中的施肥、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检测、采收等各环节内容,产品质量和安全。如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蔬菜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的黄瓜示范区项目在实施中,统一制作生产档案,如实记录生产中的施肥、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检测、采收等各环节内容,并建立健全档案,归档管理。对上市蔬菜进行农残速测,并实行检测结果通报制,制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示范区产品生产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基地每年抽检100个样,合格率100%。

 

    与此同时,还通过项目实施,拓宽了种植区域,使种植区域扩展到盐碱地、荒滩、沙漠,荒滩、砂地,不仅提高了示范户的经济收入,也改变了区域生态环境,推进了农业无公害生产,同时促进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种子站承担的枸杞项目、民和干旱山地实施的旱沙西瓜项目等,通过项目实施拓宽了枸杞种植、西瓜区域,使种植区域扩展到盐碱地、荒滩、沙漠,与小麦比节水达到60%,起到了防风固沙的作用。净增绿地面积30万亩,其中非耕地绿地面积净增9万亩。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其一,加强监督指导工作,保证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重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亲自带领有关标准化管理人员和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到示范区监督指导工作,对示范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与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时进行沟通,对农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农业专家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对建立标准体系和培训进行指导帮助,保证了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实施。

 

    其二,充分发挥引导作用,重点抓好建立标准体系和培训工作。首先是标准体系建设。在项目建设中结合示范区种养殖的特点,在实施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指导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初步形成了适合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示范区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并发布了《辣椒拱棚丰产栽培技术规范》、《绿色食品黄瓜保护地栽培技术规程》、《《柴达木绿色枸杞生产技术规程》、《柴达木绿色枸杞质量生产控制规范》、《斯格配套系猪种饲养管理技术规范》、《黄果梨苗木繁育技术规范》、《富硒娃娃菜栽培技术规程》、《旱砂西瓜栽培技术规范》等17个标准化示范区适用农业地方标准。

 

    其次是强化农业标准培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时间。并且,按《培训计划》,组织有培训资质的农业技术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据统计,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组织农业标准化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200人次。组织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国家标准委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20人次。全省各州(地)、市、县,三年中共举办培训班107期,召开现场指导会10余次,培训技术骨干922人,培训农民9924余人次,发放农业标准化宣传材料15388余份。通过以上措施,使农牧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其三,加强示范区项目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完成。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示范区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政府领导参加,农(牧)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成立了由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管理人员和农业科技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建立,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宣贯,农牧民的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保障得到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及示范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其四,加强示范区项目中期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保障到位。为确保示范区在三年的建设中完成《项目任务书》和制定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对示范区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实施与培训、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年终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检查和落实。(《中国标准化》赵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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