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木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抽查。本次专项监督抽查97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4批次;联动抽查6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0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识一致性、木工要求、漆膜理化性能(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附着力、耐磨性、抗冲击、耐香烟灼烧)、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耐干热、耐划痕、耐液性、表面耐磨性、耐香烟灼烧、抗冲击)、柜类强度(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推拉构件结构强度试验、推拉构件强度试验)、柜类稳定性、桌类强度(垂直静载荷试验、水平静载荷试验、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桌腿跌落试验)、桌类稳定性、椅凳类强度(座面椅背静载荷试验、椅腿向前静载荷试验、椅腿侧向静载荷试验、座面冲击试验、跌落试验)、椅凳类稳定性、单层床强度(床铺面集中静载荷试验、床长边静载荷试验、床铺面冲击载荷试验)、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铬、可溶性镉)。
本次抽查发现有2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漆膜理化性能(漆膜抗冲击)、柜类强度(推拉构件强度)、柜类稳定性(活动部件垂直加载稳定性)、柜类稳定性(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漆膜理化性能(耐香烟灼烧)、标识一致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铬。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14年木家具上海市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2014年木家具产品联动抽查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