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玻璃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建筑质量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我局2014年度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部署,2014年4月-6月,我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建筑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此次抽查涉及昆明、玉溪、曲靖、楚雄、大理、丽江、红河、普洱、保山、临沧、文山、昭通11个州市,抽查产品包括:平板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抽查的重点对象是我省建筑玻璃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对产品安全性能指标进行抽查,其中,建筑用钢化玻璃检验项目为:抗冲击性能、碎片状态、耐热冲击性能、表面应力、弯曲度、尺寸、外观质量、标识标注、3C认证证书;建筑用夹层玻璃检验项目为:耐辐照性、耐热性、耐湿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外观质量、尺寸、弯曲度、标识标注、3C认证证书;建筑用中空玻璃检验项目为: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标识标注、外观质量、尺寸、3C认证证书;建筑用平板玻璃检验项目为:厚度偏差、厚薄差、外观质量、光学特性、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弯曲度、标识标志等。
全省共抽查57家生产加工企业85个批次产品,有14家企业16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出现率为18.82%,其中:全省共抽查50家生产企业50个批次的建筑钢化玻璃产品,经检验,有11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出现率为22%,不合格指标主要是:碎片状态、表面应力。抽查15家生产加工企业15个批次的建筑(钢化)普通夹层玻璃产品,有1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出现率为6.67%;不合格指标主要是耐热性。抽查12家生产企业12个批次的建筑(安全)中空玻璃产品,有3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出现率为25%;不合格主要指标为尺寸偏差、标签标识。抽查6家生产企业8个批次的建筑用平板玻璃产品,有1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出现率为12.5%。不合格指标为外观质量、厚薄差、可见光透射比。
对此次抽查质量不合格的14家生产加工企业16个批次产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局已移交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里,并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曲靖格瑞工贸有限公司、玉溪市浩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易门永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整改复查合格,云南云宏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整改完毕,正在复查。
同时,在此次抽查中发现昆明川朋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昆明耀美德玻璃有限公司、昆明日盛玻璃有限公司(容粒玻璃市场D—16号)、昆明飞天玻璃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豪美玻璃有限公司、景洪市慕铭钢化玻璃厂(无营业执照)、玉溪市浩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昌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未取得3C认证的情况下,无证生产3C认证产品,已全部移交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014年云南省建筑钢化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